
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即可更換物業。
小區業主大會如果已經成立,有了業主委員會。以業委會為主體啟動召開業主大會,進入物業選聘流程。詳細流程可以參考本站的首頁說明。
1,先成立業主大會,選出業委會成員,2,啟動業主大會(公開選聘、或協議選聘) 3,成立選聘小組 4,選出候選物業提交業主大會表決。詳細流程在本站有的。
業主本身是小區的單獨的一個個體,小區需要由小區全體業主組成的業主大會來更換物業公司。一般建議先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以業委會作為主體來更換物業公司。